17 潮湿空气腐蚀试验方法


17.1 目的
提供一种标准的试验程序,用于评价固定灭火系统零部件耐高温高湿空气腐蚀的能力。
17.2 试验设备
高温高湿试验箱的技术指标应能达到17. 3规定的试验条件参数要求。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GB/T 10586的相关规定,箱内的试样支架应采用耐高温高湿气体腐烛的材料制造。
17.3 试验条件参数
试验温度:+95℃±2°C。
相对湿度:98%RH士2%RH。
持续时间:90d。
17.4 预处理
将试样清洗干净,清洗时不能用磨料或溶剂。不应洗去试样上有意涂覆的保护性有机膜。如标准要求封堵试样进出口的,应使用耐潮湿气体腐蚀的材料封堵。
17.5 条件试验
17.5.1 将试样按其工作位置并模拟实际使用状态放置在试验箱内。试样间不能相互接触。试样上的液滴不得落在其他试样上。
17.5.2 启动湿热箱,使箱内的温度和湿度达到17.3的规定值并保持恒定,开始计算持续时间。
17.5.3 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,在温度为+ 20 ℃±5 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70%RH的条件下自然干燥4 d~7d。
17.6 试验结果评定
试验结果的评定由被测试样的产品标准提出,可包括以下内容:
a)试样有无明显腐蚀损坏;
b)按产品标准要求对试样的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得出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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